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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2学期 教学质量监控(听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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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9/4/30 11:05:34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确保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听课)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听课)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听课时间及相关工作

1.本学期从第2周开始听课,所有教师、相关听课人员必须按《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量管理办法(修订)》的文件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并如实填写课程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1、2),评分计算方法参考附件3。

2.各二级学院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有关教学事故的及时报教学科研管理部。

3.教学科研管理部将对听课情况、课程课堂教学评价表随时进行抽查。

二、听课工作量

1.校领导8课时/学期。

2.教学科研管理部、学生工作部正副负责人8课时/学期;教学科研管理部、学生工作部其他管理人员6课时/学期。

3.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系主任(含副主任)8课时/学期;各教学干事6课时/学期;专任教师6课时/学期;其他行政兼课人员6课时/学期。

4.辅导员16课时/学期。

三、完成时间

1.请各教学质量监控单位于每月月底前将听课统计数据(附件4)及课堂教学评价表交教学科研管理部检查后返还。

2.本学期期末各教学单位需提交汇总统计数据,课堂教学评价表原件自行留存。学生工作部由部门统一将课堂教学评价表汇总后交教学科研管理部,联系电话6357718。

特此通知

                             


教学科研管理部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