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与评价办公室工作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工作的要求,负责落实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工作的相关部署,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组织实施学校的质量管理政策,统筹协调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及所需的各种评估方案、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的制定。
3.负责校院两级督导队伍建设与管理。
4.负责组织实施校内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及时发布教学质量监控结果,受理各部门、教职工、学生和其他有关人员向学校提出的质量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向建议者反馈处理结果。
5.负责组织指导各本科教学单位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管理体系。
6.负责收集、存储、分析学校的教学信息和教学质量管理信息,充分利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深入分析各项指标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办学优势和不足,为领导决策提供教学资源分配、教学条件建设等方面依据。
7.负责联系、协助第三方机构或学校委托做好对本校的周期性评估工作。
8.在学校范围内总结、分析和宣传各教学单位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定期向有关方面和学校全体教职工通报本校的教学质量监控情况,促进学校质量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