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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5年度校级教学督导换届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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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3/9/15 17:40:02

各二级学院:

2020-2022年度校级教学督导任期两年来,圆满完成了各项教学督导与教学评价工作,在维护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按照《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川艺2020〕126)有关规定,校级教学督导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两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现开展校级教学督导换届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要求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师德师风,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威信较高、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善于与人沟通,敢于发表意见;教学管理或教学工作经验丰富、水平较高,具有奉献精神,能积极参与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课堂教学水平较高,在学院具有公信力(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须近两年内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或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排名学院前10%),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上届督导符合要求者可连聘连任。

二、推荐及选聘程序

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及教师个人意愿,认真考察并推荐3-5名在职教师作为学校校级教学督导员人选。学校将根据各教学单位推荐名单,结合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全面考察推荐人选,择优选聘,组建新一届校级教学督导队伍。

三、有关材料及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校级教学督导员推荐工作,填写《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员推荐表》(附件1)及《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9月21日12点前将附件1扫描件及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质量管理与评价办公室李文巧老师(QQ:1404627610)处。

 

附件1: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级教学督导成员推荐表

附件2: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员推荐汇总表

附件1: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级教学督导成员推荐表.docx

附件2: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员推荐汇总表.xls



 

质量管理与评价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