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现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自有专任教师名单、外聘教师名单、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陈江璋,010-66097825;电子邮箱:moepgc@163.com。附件:1.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2. 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3. 自有专任教师名单4. 外聘教师名单5.&nbs…